我们相信服务质量可以建立客户的信任。我们已采取了一些步骤来最小化RMA申请程序,请遵循我们的RMA政策,以高效地提供RMA服务:
(i)保修期必须符合我们销售发票上显示的商品
(ii)请填写RMA表格,并发送给我们以获取批准号
(iii)故障商品应在收到我们批准的RMA编号后的7个工作日内寄回
(iv)RMA表格应随故障商品寄出
(v)保修终止前的14个工作日内将不接受RMA商品
(vi)RMA将在12周内完成处理或在获得批准后发行贷项凭单。制造商停产的产品应升级为类似产品,否则将以当前的市场价格或购买时的价格(以较低者为准)为该商品提供贷项凭单
(i)如果出现故障商品,请确保退回的商品没有超出保修期限
(ii)未附有RMA表格的故障商品将被拒绝
(iii)未获批准号的RMA故障商品将被拒绝
(iv)寄出的RMA故障商品必须附有申请公司印章,授权签字及获得我们的收件确认,缺乏以上任何一样证明的RMA申请为无效
(v)如果RMA故障商品因包装不正确或其他原因在运输中遭受损坏,我们将不承担任何责任
(vi)RMA故障商品必须与RMA表格上的描述的状况一致
(vii)如果RMA故障商品因包装不正确或其他原因在运输中遭受损坏,我们应在收到货物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
(viii)在运输过程中,客户应承担丢失或损坏的风险
(viiii)从客户寄到我们的运费应由客户承担;从我们寄到客户的运费应我们承担
(x)我们将拒绝运费到付的RMA商品
(xi)请勿寄送不是从我们购买或已过保修期的RMA商品
(xii)即使在保修期内,所有标记锻造、烧毁的单元、损坏的销钉、模具裂纹、物理损坏、部件丢失和铁芯损坏的商品都也不包括在RMA服务内
如果您对RMA服务有任何疑问,请与我们的RMA部门联系,他们会尽快答复您的疑问。
Tel: +852 2308 1669
Fax: +852 2787 5576
Email: rma@yickwahhong.com
请将RMA商品运送至:香港新蒲岗大有街34号新科技广场27楼2708室。
请通过以下方式将RMA申请表寄回给我们电邮或传真。我们将在收到您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。